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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泥瓦匠作下33亿大税案
黑丁 忠军 文/摄

  一个出生在浙江临海的泥瓦匠,炮制了我国建国来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第一大案。
  2005年10月25日,随着京郊刑场上的一声枪响,主犯陈学军被执行死刑。这起涉及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肆虚开和倒卖增值税发票的恶性经济大案尘埃落定。
  陈学军与税务干部吴芝刚联手,在不到2年的时间内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33亿元,使国家税收损失达3.93亿元。
  在本案审理前后,笔者多次翻阅此案的700多本卷宗,并两次采访了陈学军本人。令人惊叹的是,陈学军制造这起惊天大案的直接原因,竟是一个农村孩子曾经屈辱的青春与爱情,以及他英俊外表下扭曲的暴富心理。

  不堪回首
  青春与情爱写满伤心泪
  1985年,年仅13岁的陈学军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到临海县城的建筑工地上当了泥瓦工。当时陈学军心里只有一个念想,那就是自己挣钱上大学,摆脱这个恶劣的环境。
  时间飞逝,到1995年,陈学军已在建筑工地摸爬滚打了10年,从一个小泥瓦工长成了小包工头,上学的梦想也渐渐淡忘。这时,他和同是来自临海的女孩唐凤莲相爱并同居了。
  唐凤莲把希望寄托在陈学军身上,盼望他能够出人头地,赚很多很多的钱。陈学军赚钱多的时候,唐凤莲会兴高采烈;而赚钱少了,唐凤莲的脸上就会“阴云密布”。
  不久,因为一桩生意赔了很多钱,唐凤莲把怨气全撒在陈学军身上,骂他是个穷鬼,甚至想把已经怀了几个月的孩子打掉。陈学军像暴怒的狮子般吼道:“你看着吧!我一定会赚很多很多的钱!让我的孩子上最好的大学!”
  1997年10月,陈学军只身来到京城寻找发财的机会,租住了一间很小的房子。他把唐凤莲和岳母接到了北京。但唐凤莲一看陈学军的居住条件连老家都不如,就呜呜地哭起来,岳母对这个贫穷的女婿也不拿正眼看。
  那年年底一个风雪交加的晚上,他们的女儿出生了。但生完孩子的第三天,岳母就带着妻子跑了,只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女婴。陈学军抱着孩子离开医院,他把少年的不幸、亲友的埋怨、妻子的离去等人生的坎坷,都归结到自己的贫穷上。

  巩固“爱情”
  增值税发票成了暴富门路
  这是陈学军人生最灰暗的时期,抱着女儿,在人地生疏的北京,他茫然不知所措。
  1998年元旦夜,老乡带陈学军到一家娱乐城里玩,认识了坐台小姐吴晓红。吴晓红的温柔与善解人意,让陈学军觉得自己不再孤单。
  他们很快就同居了,吴晓红从此离开了歌舞厅,专心做陈学军的女朋友,并承担起照料他女儿的重担,陈学军的生活也因此灿烂起来。但他知道,如果在金钱上满足不了吴晓红,她照样会很快离开自己的。因此,陈学军开始殚精竭虑地寻找暴富的门路,希冀以此巩固“爱情”。
  1999年初,在广东打工时认识的一个朋友来北京找陈学军,想托他弄一点增值税发票,以抵扣单位的税款。恰巧陈学军的一个浙江老乡是一家公司的老板,陈学军找到老乡帮广东朋友开了几张增值税发票。那位广东朋友为了感谢陈学军,竟一下子给了他1万元好处费。
  这个特殊的经历使陈学军茅塞顿开。经过了解,陈学军发现只有正规企业才能从税务局领购到增值税发票。如果自己有个公司做平台,从税务所里领购来发票然后卖掉,那就发了。
  2000年4月,陈学军费尽心机购买了一个空壳公司,让吴晓红当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领取变更营业执照后,陈学军立即派人去领购了200份增值税发票,然后马上转手卖给了广东来的发票贩子。仅仅牛刀小试的这一笔,陈学军就从发票贩子手里拿到了30万元。其后,陈学军又以同样的手段从别人手里购买了多家公司,到工商局办理公司变更手续后,就到税务局领购增值税发票后卖掉。
  通过遍布北京和全国的“马仔”,陈学军以极快的速度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经公安机关侦查,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上千家企业从他们手中非法购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不乏一些在家电、IT等行业响当当的国内著名企业。

  狼狈为奸
  33亿元税额打了水漂
  手头上已经有了多家空壳公司的陈学军明白,只有与税务部门的内部人员联手,才能真正把“事业”做大。很快,陈学军就把目标锁定在比自己小一岁的吴芝刚身上。吴芝刚来自河北农村,大学毕业后分到了北京海淀区国税局税务一所,负责销售发票工作。他左眼失明,平时少言寡语。陈学军在中关村一家高档酒店里宴请了吴芝刚,这两个怀着暴富心理的年轻人一下子就成为狼狈为奸的朋友。
  陈学军等人通过非法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敛取了大量非法钱财。2000年8月,陈学军买了一辆价值近百万元的宝马轿车,他整天出入宾馆酒楼,开着“宝马”招摇过市。在亚运村,陈学军有一套价值130多万元的高档商品房,在杭州还有价值304万元的别墅。他被捕时,信用卡里的余额仍高达390万元。 
  陈学军当然忘不了吴晓红。小到1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大到价值几十万元的房子,陈学军给了吴晓红多少钱,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后来仅警方查获冻结的吴晓红名下的资产和存款就有150多万元。
  当然,吴芝刚得到的好处也是巨大的。有一个时期,吴芝刚几乎是用袋子装钱往家里拿,具体多少数额他根本就没有数。警方查封吴芝刚的财产时,仅扣押冻结的财产就有400多万元,其中有370多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参加工作仅3年的吴芝刚,拥有了他需要工作100多年才能合法拥有的巨额财富。
  就这样,陈学军和吴芝刚联手制造了价税合计33亿元的惊天大案,也引起了国家公安部、国家税务局高层的注意。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接到举报后,迅速组织警力,对陈学军等人开始布控,并暗中侦查。
  2001年2月19日,陈学军和吴晓红住进了北京翠宫饭店。当晚,陈学军、吴晓红和吴芝刚几乎同时被捕。陈学军对警察说:“我从进来就心灰意冷了,如果你们用掌握的证据来给我定罪,我到了这个地方肯定活不了了,你们该怎么定就怎么定吧。”
  经过紧锣密鼓地审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陈学军、吴芝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吴晓红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陈学军以“事实不清、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陈学军的上诉,维持原判。吴芝刚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陈学军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陈学军死刑。10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陈学军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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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后:
  不到2年时间,虚开增值税价税合计33亿元,给国家造成直接损失近4亿元,他们的胆子何其了得!究其犯罪动因,与“欲望”二字分不开。年少时的不幸叠加在陈学军身上,加上知识结构的缺失和理性的匮乏,使得他认定只有金钱才能买来幸福和社会的认同。于是,在极度膨胀的金钱欲的驱使下,他一步步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
  本案对人们如何面对人生与情感的挫折,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无深刻的警世意义。同时也引发我们的思考:为何只读过几年小学、年龄不足30岁的陈学军会屡屡得逞,能给国家税收征管制度造成难以弥补的黑洞?